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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内容文号:会协〔2015〕42号

信息来源:【中注协】     发布时间:2016-02-01 11: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作出修订。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pdf

2. 附件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说明.pdf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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