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7-10-30 15:28
为进一步落实上注协《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会协〔2013〕41号)中关于“鼓励各事务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执业需求进行联合培训”的要求,上海注协将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专业培训,以充分利用大型事务所的专业优势资源。现定于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为“2017年度联合培训周”,11月13日为“联合培训周第一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师资:
1.《新审计报告准则及首年执行情况简介》
主讲:孙晓悦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监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
主讲:谈颖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
二、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8:30开始签到)
2.地点:肇嘉浜路789号30楼
3.交通方式:
轨交线路:地铁7号线、9号线肇嘉浜路站4号出口
公交线路:公交43、50、205、806、864、927、957
四、报名时间和人数
1.报名时间:10月31日10:00 -- 11月10日12:00
2.报名人数:100人
五、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培训管理人员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名。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登陆方式:http://cmis.cicpa.org.cn。进入后在“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操作报名。报名期间,事务所可在网报系统中进行报名、撤销报名操作,并于11月10日13:00后查看报名确认情况,通知报名已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前往就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请注册会计师携带好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考勤,一天考勤四次,8课时/天,计入2017年继续教育课时。
2.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请学员配合遵守课堂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震动位置。
3. 联系人:市注协考试培训部 叶慧
6422 755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