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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培训方案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1-05-13 09:34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以下简称执业准则)是行业发展的基本制度规范,已于2010111发布,将从201211日起全面施行。为了确保执业准则执行到位,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2011年执业准则培训计划要求,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特制定本方案,计划于2011年组织开展执业准则培训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贯彻落实“国办发56号文件和中注协“五代会”精神、深入开展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提升执业质量和行业公信力的高度,紧密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开展执业准则培训工作,确保全市五千七百余名注册会计师能够轮训一遍,为201211全面实施新执业准则奠定基础。

二、组织管理

本次执业准则培训工作充分依托中注协、市注协和事务所三级培训体系,利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基地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执业准则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市注协和事务所在执业准则培训工作中,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一)市注协职责

在中注协的指导、协调下,推动和促进本市执业准则培训工作的开展,统筹规划全市行业执业准则培训方案。将培训方案与本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相结合,借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教育资源,举办执业准则面授培训班;依托中注协的执业准则的教学力量组织举办远程教育培训班;向中注协反馈注册会计师在学习中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市事务所开展执业准则内部培训,并通过举办考试等形式进行验收。力争做到精心设计课程、强化教学管理、严把考试考核关,将培训方案落到实处

(二)会计师事务所职责

全力配合中注协和市注协进行准则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所内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市注协举办的各类执业准则培训班;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应积极有效开展所内执业准则培训;其他事务所要组织、鼓励和引导未能参加市注协组织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通过市注协配发的教学光盘、教材和教学资料进行自学,并组织参加市注协安排的考试;组织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学习、研讨执业准则;收集注册会计师在学习中提出的疑难问题,并向市注协考试培训部反映。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分层次、有步骤的采取面授、远程与自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对新修订的38项准则进行有重点的培训。

(一)组织参加中注协举办远程培训

按照本年度中注协远程教育计划,中注协将举办2期执业准则远程培训班(详见附表1)。对此,市注协将积极组织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参加,联系相应培训场所,做好培训的报名、组织和远程线路的维护工作,将培训过程中比较集中的问题收集汇总,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给中注协,最后统一对参训学员进行考试,并及时将培训总结、教学效果和学员建议上报中注协。

(二)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面授培训

按照2011年度上海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市注协将委托国家会计学院,按照上海本地实际情况,举办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专题面授班(见附表2)。另外,经研究决定,将有针对性地在原定的4期岗前面授培训班和2期主任会计师面授培训班中增设执业准则课程。为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都将统一组织考试,对未通过的学员,将不定期组织补考。

(三)引导部分事务所参加三院举办的面授培训

按照本年度中注协面授培训计划,中注协将委托三院举办执业准则面授培训班9期(详见附表3),每期5天。培训对象主要为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含证券资格所)及 “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10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等。对此,市注协将进一步做好培训信息的下发工作,更新市注协培训专职工作人员信息,及时将培训信息传达至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同时,将继续鼓励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参加三院举办的执业准则培训。

(四)分层监督事务所开展内部培训

1.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将执业准则培训充分结合入本年度的内部培训工作,要求对执业准则的培训覆盖到每一位注册会计师。请各所认真研究并及时制定本年度的培训计划,于2011531前上报市注协考试培训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计划执行期间,事务所要明确执业准则培训的时间和人数,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并通过组织考试督促学习。培训结束后及时向市注协作书面总结汇报。

2.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要结合本所培训情况, 督促未能参加市注协组织执业准则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利用中注协配发的教学光盘、教材和教学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自学。自学须在20111015前全部完成。市注协将于201110月中旬后举行执业准则统一考试,分批验收自学成果。

四、培训管理

市注协将全面组织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开展执业准则培训工作,从拟定计划至具体实施、前期组织至后期反馈,集体面授至所内自学等各方面不遗余力地做好组织安排。同时,将重点对各期、各类培训班师资队伍、学员构成、教学质量、数据统计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在培训筹备过程中,严格报名管理,只针对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培训,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培训班实施过程中,结合市注协行业期刊、网站等媒介,强化宣传,刊登简报,与兄弟地方注协交流培训经验,分享培训成果。在培训考核中,坚持“逢培必考”,通过考试考核检验培训效果,带动培训质量的提高,对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及相关考核进行不定期拜访检查,并要求事务所做好执业准则专项培训总结。在培训总结阶段,认真做好考核评价、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培训数据及时有效的录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全年执业准则的培训情况,进行执业准则培训工作总结,并于20111215日前上报中注协。

附表1.doc

附表2.doc

附表3.doc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