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5-07-27 09:51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条件审查办法》(沪会协〔2012〕17号),即日起,对注册会计师许红武、曹顼拟任合伙人资格等事项进行公示。
姓名 |
注师编号 |
原所名称 |
注册批准文号 |
注册时间 |
出生日期 |
许红武 |
370200090095 |
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沪会协许准字(2005)1号 |
2005-5-23 |
1970-12-05 |
注册后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
2003年2月——2015年4月 |
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申请人许红武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拟任上海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姓名 |
注师编号 |
原所名称 |
注册批准文号 |
注册时间 |
出生日期 |
曹顼 |
370200090107 |
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沪会协许准字(2006)4号 |
2006-4-20 |
1972-04-22 |
注册后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
2003年10月——2015年4月 |
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申请人曹顼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拟任上海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
联系电话:64225407 联系人:姬琰敏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