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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上海注协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培训班(第一期)》培训通知(2017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7-10-30 15:28    

为进一步落实上注协《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会协〔201341号)中关于“鼓励各事务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执业需求进行联合培训”的要求,上海注协将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专业培训,以充分利用大型事务所的专业优势资源。现定于1113日至1117日为“2017年度联合培训周”,1113日为“联合培训周第一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师资:

1.《新审计报告准则及首年执行情况简介》

主讲:孙晓悦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监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

主讲:谈颖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  

二、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1113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8:30开始签到)

2.地点:肇嘉浜路78930

3.交通方式:

轨交线路:地铁7号线、9号线肇嘉浜路站4号出口

 公交线路:公交4350205806864927957

 四、报名时间和人数

1.报名时间:103110:00 -- 111012:00

2.报名人数:100

五、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培训管理人员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名。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登陆方式:http://cmis.cicpa.org.cn。进入后在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操作报名。报名期间,事务所可在网报系统中进行报名、撤销报名操作,并于111013:00查看报名确认情况,通知报名已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前往就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请注册会计师携带好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考勤,一天考勤四次,8课时/天,计入2017年继续教育课时。

2.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请学员配合遵守课堂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震动位置。

3. 联系人:市注协考试培训部  叶慧 6422 755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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