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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应积极参与财政绩效支出评价

信息来源:中国会计报     发布时间:2016-05-24 14:32    

随着我国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财政支出规模的日益扩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日益迫切,如何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较少的财政资金办更多的事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下称《指引》),为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开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法、深化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奠定了基础,使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了“指南针”,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支持财政创新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的积极响应。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作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我国财政部门十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制度设计。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既是我国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具体表现,也在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设计中有所体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也强调,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建立中央、省、市三级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的社会中介机构库,加强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机构在内的社会中介力量的引导和培训,强化管理和规范。

此外,新预算法完善了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举借债务、预算公开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我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的绩效管理要求,明确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编制规定之一,并作为各预算部门编制预算草案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这是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这一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前提条件。

加强事前和事中绩效评价

多年来,财政部不断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探索,并陆续发布了相关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办法。各地也都已经展开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正不同程度地介入到绩效评价工作中去。

探索和试点发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有待改进。比如,从着力点选择来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着力点相对靠后,完备的事前、事中考评机制有待加强。

现阶段,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主要采取事后考评,但从评价的有效性来说,跟踪评价和事前评价更为重要。对重点投资项目,从立项决策、建设决策、竣工验收直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对财政支出全过程进行考评,是评价工作努力的方向。

再如,注册会计师应在绩效评价工作中转变其从事审计业务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以审计为主,在承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中,长期以来形成的财务审计工作思维方式会影响其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方式与方法。

如果注册会计师只按审计的思维方式与工作习惯,来承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则容易只对财务管理方面过于关注而忽视绩效方面资料的分析与评判。

此外,从评价标准来看,绩效评价结果的考评标准制定困难,指标量化不够。

由于各支出项目具体情况不同,项目绩效目标表现多样,衡量方法也有根本差异。

对于同一类项目的评估,由于缺乏区间可比性和历史可比性,可能就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对于同一地区历史上相类似的支出,随着支出目标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其比较价值不断弱化。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如何做到定性、定量指标适当结合,使得关键指标具有适合个体特征的针对性,切合实际,科学合理,还有待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对此,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引入更加科学的方式与方法。

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方式与方法仍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创新方向是引入新型的评估方式方法,完善现有的评估方式方法。

从现实来看,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在财务管理与审计方面的技术已经相当熟练,但对现代经济学与管理学中的数理与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则需要不断学习与提高。未来,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引入更为科学和前沿的评价方法是大势所趋。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如何补上这一课也是未来行业面临的现实课题。

积极开拓政府采购新业务

在上述背景下,《指引》的出台,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期盼已久的。它为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树立了标杆,强化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公信力,凸显了事务所作为专业机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笔者认为,《指引》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的表述是比较全面和到位的,反映了从社会组织视角对政府的价值导向与政策规定的准确把握。

比如,《指引》列举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数种主要绩效评价方法。此外,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数学方法建立模型来进行综合评价,构建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函数关系来衡量财政支出的投入产出比等。对于确实难以进行数理计量的方式,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非公式化的方法进行评价,如问卷调查、专家评议、询问查证、横向纵向比较等。此外,平衡计分卡法、层次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也可以在实践中进行探索。

可以说,通过学习《指引》,注册会计师能够了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提升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本质与内涵的把握,进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得出符合委托方要求的评价结论与报告。因此,《指引》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加深入地了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跳出审计的业务框架去认识和从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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