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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出台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中国会计报     发布时间:2016-06-29 10:48    

近日,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在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按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要求,履职尽责,着力推进行业党建工作。

2009年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建了“条块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作用”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双理顺”,参加全党集中性政治教育活动,连续开展主题年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两结合、两促进,行业党建和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探索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道路。

此次出台的全新《意见》强调,要发挥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事务所党组织是党在行业和事务所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

《意见》要求,优化事务所党组织设置,拓展事务所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事务所党组织要围绕行业和事务所发展重点和中心工作,立足发挥优势开展党组织活动,依托信息网络开展党组织活动,以执业团队为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以典型示范为抓手开展党组织活动,把党的活动融入行业和事务所执业活动、日常管理、诚信建设等业务工作之中,为行业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

同时,要紧扣行业实际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群众基础好的要求,重点在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业务骨干和青年注册会计师中发展党员;健全党员教育培养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以及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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