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6-09-14 1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莘庄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雨水系统配套泵站及总管工程财务监理(含投资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公司成立满6年以上(截止到投标截止期之前);
(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立满三年以上(截止到投标截止期之前);
(5)拟派驻的总监及各专业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财务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6)拟派驻的总监及财务监理负责人工作经验不得少于10年,其中执业资格不得少于5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期之前));
(7)本项目可组成联合投标体,联合投标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8)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莘庄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雨水系统配套泵站及总管工程财务监理(含投资监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11-84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6-887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对莘庄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雨水系统配套泵站及总管工程财务监理(含投资监理)服务项目,服务期间: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审计为止。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2)预算资金:78.65万元人民币。
(3)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78.65万元人民币;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6、交付日期: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审计为止
7、采购预算金额:7865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7865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10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1,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公司成立满6年以上(截止到投标截止期之前)、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立满三年以上(截止到投标截止期之前)、总监及各专业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财务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现场确认报名;于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在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北宝兴路600号4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通过初审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2)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将相应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地址: 闵行区庙泾路88号
邮编: 201100
联系人: 祁老师
电话: 021-54135603
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邮编: 200030
联系人: 潘忆飞
电话: 13661560043
传真: 5651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