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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校区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及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财务监理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6-10-25 09: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长宁校区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及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财务监理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本项目只接受不多于两家投标人的联合投标。

2、投标主体可以是造价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由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造价咨询公司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3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满3年以上。

3、配备从事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以上,并且配备有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资格的专业人员。

4、近3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

5、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并且在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宁校区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及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财务监理招标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023-32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z864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宁校区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及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是否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将视考评情况确定是否委托)及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长宁校区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约 5418.98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4657.61万元

长宁校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约 5042.5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4089.86万元。

5、交付地址: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内

6、交付日期:从本项目中标后至本项目通过竣工决算以及保修期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本项目建设工期约为 36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713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713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类似工程财务监理业绩材料、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一)各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6-09- 272016-10-08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的,或未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初审的投标单位,其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单位网上上传的资料和现场报名初审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报名将被拒绝。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4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14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1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请报价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4G上网卡及报价所用的数字CA证书;

2)开标时,报价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华东政法大学

地址: 龙源路555

邮编: 201620

联系人: 张皓洁

电话: 67790304

传真: 67790304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

邮编: 201199

联系人: 张丹枫

电话: 17317121685

传真: 6227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