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6-11-24 1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建工程管线搬迁工程、惠南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当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以上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满三年以上(非本市财政部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还需具备本市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财建[2008]8号)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主办方,全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采购活动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组成投标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多于两家。(5)投标联合体应当以造价咨询公司为主办方,并只能使用主办方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登录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建工程管线搬迁工程、惠南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123-42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621166)
3、预算编号:01-16-js081,01-16-js0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财务(投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包件一: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建工程管线搬迁工程财务(投资)监理,预算金额299.8万元;包件二:惠南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预算金额215.7万元。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报名,但只能中1个包件。(中标顺序依次为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建工程管线搬迁工程财务(投资)监理、惠南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若投标人在前标中排名第一,则电子采购平台自动将其不列入后续标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5155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5155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证书有效期起始日期晚于投标截止前3年的,需另行提供前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2-19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二部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6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事务中心
地址: 金桥路1490弄4号
邮编: 201206
联系人: 李烨
电话: 50917829
传真: 58995559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潍坊路357号3楼
邮编: 200122
联系人: 潘蕾
电话: 58301777-8023
传真: 5830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