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6-12-19 14:47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据此,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已任届期满,已达换届选举组织年限。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制度治党,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着力加强行业党委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市社会工作党委批复同意,行业党委将于近期召开行业党员代表大会,以“公推直选”的组织形式,选举产生新一届行业党委班子,同步选举产生行业纪委。现将实施方案及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部署安排,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联系人:章佳伟 联系电话:33562046
附件:
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