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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有关投资损失等4项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将明确

信息来源:【中国会计报】     发布时间:2017-01-25 15:32    

日前,从财政部获悉,权益法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等4项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将得到明确。

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之后,财政部日前发布912号共4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征求意见稿,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 —权益法下有关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关于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企业与接受该服务的另一个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新问题、新业务不断出现,客观上要求及时对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解释或补充,充实和完善准则,确保其平稳有效实施。

同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在近期提出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例如权益法下有关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等,急需予以明确。

为此,财政部发布了上述4项征求意见稿,并且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以往都是对所有会计处理问题做一个解释,而此次采取了一个会计处理问题对应一个解释的方式,与国际做法趋同。

据悉,在制定征求意见稿过程中,财政部充分发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联系机制作用,与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就部门协调和有关重大会计问题进行讨论;召开了技术联络小组会议,向有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征集准则实施中的问题,并进行集中讨论,达成了共识。此外,通过电话访谈、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向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以及审计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目前,财政部会计司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4项征求意见稿的原文见财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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