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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6年度农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4-19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2016年度农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配备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人;

(3).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

(4).按《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437号)

的相关规定,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确定为B类及以上(截至20161125日);

(5).已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的;

(6).参加投标前3年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以上行业惩戒;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2016年度农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5-68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A17022

3、预算编号:00-17-423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上海市2016年度农业保险市级财政补贴保费险种投保标的、数量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707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国库资金:4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9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5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B类及以上相关证明;

(4).已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证明;

(5).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相关证明;

(6).3年主要类似政府采购业绩清单(内容应包括委托方名称、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务类型、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限A4幅面2页以内);

(7).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供应商在招标系统中上传以上资料后,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至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原件返回,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购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70419日到20170425 0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领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88B508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1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祁连山南路2888B508

2、开标地点:上海市祁连山南路2888B50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版密封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2).纸质版密封开标一览表(内含开标一览表、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

(3).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的笔记本电脑(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和WiFi);

(4).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

(5).对招标文件疑问情况的资料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农业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 大沽路100

邮编: 200003

联系人: 叶炽瑞

电话: 021-23113019

传真: 021-63584539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祁连山南路2888B508

邮编: 200331

联系人: 马毓卿

电话: 021-65871116

传真: 021-658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