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7-05-11 10:14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郑潇誉等43人已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其中郑潇誉等19人向我会提出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其余24人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1年以上,经我会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郑潇誉等43人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