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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破产管理人专题培训班》(4+1)培训通知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8-10-15 10:34    

根据2018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于20181022日—1025日(面授)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18年度破产管理人专题培训班》(4+1)。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美破产重整制度的基本对比

2.破产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法律问题

3.破产重整实务若干问题

4.注册会计师法律风险防范与法治思维建设

5.破产财产变价的法律问题

6.破产清算审计精析

7.强制清算案件中的清算组实务(网)

8.注册会计师承办破产案件法律要点(网)

二、培训师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及业内专家

三、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面授时间20181022日—1025

 上午9:00—12:00   下午13:15—16:15(第一天8:30签到)

2.网络时间:20181029日—114日(网络课程+考试)

3.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财分部,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大校内第七教学楼201教室(轻轨赤峰路站,公交5152115139217541537597723745817829866875876933到达。)

4.联系电话:徐老师  6536 1963

五、报名时间和人数

1.报名时间:101110:00——101912:00

2.报名人数:180

六、考核方式

1.此培训班为“面授+网络”(4+1)的形式,注册会计师须完成面授培训后才能进入网络培训。

2.培训课程全部结束后将进行考试,考试将在网络端完成。

七、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培训管理人员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名。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登陆方式:http://cmis.cicpa.org.cn。进入后在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操作报名。我会将视报名人数情况对报名截止日作适当调整,并请各事务所于101913:30上网查看报名确认情况,通知报名已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前往就读。

八、其他有关事项

1. 请注册会计师携带好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考勤,一天考勤四次。

2.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请学员配合遵守课堂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震动位置。

3. 联系人:市注协考试培训部  叶慧  6422 755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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