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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的公告
内容文号:沪会协〔2019〕41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9-06-24 10:14    

按照《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923号)的相关规定,协会应根据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因执业行为违规违法,受到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情况,调整事务所分类管理考评得分及类别。

现根据近期中国证监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开信息,统计汇总处罚数据,对涉及行政处罚的事务所分类管理考评得分及相应类别进行调整,其中分类管理类别发生变动的事务所共3家(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调整名单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624


附件:

2019年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分类管理类别调整名单

(以事务所原分类管理类别及名称排序)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原管理
类别

调整后
管理类别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分所

A

B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B

3

上海核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