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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全过程投资控制含财务监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7-08-08 17:22:01     作者:【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全过程投资控制含财务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拟派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5 拟派财务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全过程投资控制含财务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808-14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993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全过程投资控制含财务监理,服务期间: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审计为止。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5、交付地址:闵行区

6、交付日期: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审计为止

7、采购预算金额:7823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823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7、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8、独立的投标人须提交独立投标声明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于201777日至7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前往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莘松路3809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领取书面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的,或未到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初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单位网上上传的资料和现场报名初审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08 16:00:002017-08-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8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28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莘松路3809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莘松路555110

邮编:201199

联系人:徐殷

电话:13917838772

传真:6498681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9

邮编:201199

联系人:张苗

电话:18021059877

传真:6488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