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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口岸办2017年单一窗口运维补贴审计服务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8-03-14 16:48:42     作者:【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市口岸办2017年单一窗口运维补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财务审计单位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口岸办2017年单一窗口运维补贴审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309-11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820066-1

3、预算编号:00-18-233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市口岸办2017年单一窗口运维补贴审计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单一窗口运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8000.00元(国库资金:198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3-1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23 23:59: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13 17:00:002018-03-23 23:59: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成功上传扫描件后,请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314日至20183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4楼进行验证并购买磋商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3-2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3-26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4G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3楼会议室。4、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地址: 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海关大楼2

邮编: 200002

联系人: 刘太秋

电话: 18918887757

传真: 63292556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浦东新区潍坊路3573

邮编: 200122

联系人: 顾晓祯

电话: 58300777-8026

传真: 5830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