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8-11-15 10:08:36 作者:【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南新泾、苏四期、团旺河等项目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南新泾、苏四期、团旺河等项目财务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新泾、苏四期、团旺河等项目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18-5666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880220)
3、预算编号:00-18-566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控制金额为1395.39万元,所包含的5个项目的分项采购预算如下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项采购预算 (万元) |
1 |
南新泾泵闸工程 |
173.21 |
2 |
苏四期提防达标改造工程 |
603 |
3 |
苏四期底泥疏浚工程 |
263.44 |
4 |
崇明东旺沙水闸内引河河道整治工程及东运河启动区北段河道整治工程 |
170.73 |
5 |
崇明团旺河农场段河道整治工程、崇明团旺河东旺湖段整治工程及崇明环岛运河上实农机站段整治工程 |
185.01 |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2019年
7、采购预算金额:13953900.00元(国库资金:13953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为A4幅面并装订成册)。首次前来的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2-0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20楼会议室(详见开标当日19楼电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20楼会议室(详见开标当日19楼电梯厅中屏幕所示会议室安排)。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23.3 开标当天投标人除携带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原件(水利部和水利协会的相关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以备校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由于字数限制,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提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上海市财政
地址:江苏路389号、上海市吴淞路80号银波大厦、肇嘉浜路800号
邮编:200050
联系人:朱萌、蔡超英、华晔
电话:66614560
传真:6661456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黄英杰
电话:62791919
传真:62791616
附件: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