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0-09-17 00:00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请本市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若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
二、若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期间,请注意勤洗手,到公共场所请随身携带口罩,人员密集时/处,请佩戴口罩。请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至少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纸质《承诺书》(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一场考试一张承诺”,《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给监考人员),以及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若体温查验<
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体温查验≥
五、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点(还需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不得离开考点),并应于3日内向市考办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该考生立即停止考试,由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六、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七、考试期间可能会出现高温天气,请考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考生进入考场时,建议多带一件衣服,以便更好适应空调环境下的考场。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公告版.pdf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