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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提示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3-06-20 11:24    

一、培训考核

1.培训课时

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可记录继续教育课时。

1)参加协会面授及网络直播培训的,课时由协会通过“考勤管理系统”进行培训课时记录课时,并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

2)参加网络录播培训的,登录上国会线上平台可实时查看培训记录。次月,协会将上国会线上平台数据更新至“考勤管理系统”,并在培训结束后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网络录播培训具体流程,将另行通知。

3)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以下路径查询已学课时,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继续教育-执业注册会计师课时汇总统计(https://www.shcpa.org.cn/classhour/getClassHourQueryList.do

4)注册会计师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培训课时的记录,按《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执行。

2.考核周期

1)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202311日至20231231日),在考核周期内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不得少于40个课时(202311日至630日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个课时,参加面授培训不得少于16个课时。

2)助理审计人员每次培训24个课时。个人参加培训课时累计满24课时的,可用于抵免相应会计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3.其他考核

12023年度因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生育休产假或休病假半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办理免修手续。

2202371日至1231日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可不参加今年培训。

3)本年度参加总所培训的或已在外地参加过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提供由培训当地省注协盖章的学时证明并提交协会,以便及时记录课时。

4)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继续教育学时、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严重违反继续教育有关培训纪律和管理制度,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培训管理

各事务所应根据《2023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按时、保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1.各事务所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所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熟悉网上报名和查询的操作程序,关注协会网站正式发布的各期培训班通知,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所内注册会计师及助理审计人员参加各期培训班。

2)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在中注协网站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为本所注册会计师报名,在显示“报名确认”表示报名成功后,及时将培训信息通知相关注册会计师并督促其按时参加。已报名注册会计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并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进行更改报名。

3)组织助理审计人员参加培训:在协会网站——活动报名版块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通知助理审计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今年将开放网络培训平台,请及时关注协会相关通知,按要求进行操作。

4)与协会考试培训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培训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继续教育的考核管理工作

1)为加强与事务所间的沟通联系,协会已开通培训工作专用QQ群(群号:340994442),请各所培训专职人员以“事务所名称+专职人员姓名”的形式申请加入本群(各所限一个名额)。

2)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可根据协会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另行制订本所培训计划并于630日前报协会(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批准,并同时在中注协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输入培训计划,经协会批复后实施。事务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内及时录入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进度实时录入更新培训人员及课时,最大更新周期为1个月。年度培训工作结束后,内训事务所应向协会提交所内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并将每期参加人员的培训课时和考试成绩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协会考试培训部。

协会考试培训部联系人:叶  慧,电话:64227550    康钰寅,电话:33562064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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