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14:37
我局于2019年8月9日受理了上海丰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丰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刘伊敏。
四、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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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