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3-10-19 16:27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注协起草了《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各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反馈意见发送至jgb@shcpa.org.cn。联系人:朱益村,电话:021-33562048。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310/t20231019_64524.html
附件:
1、附件1: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2、附件2:《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