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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5 14:07    

我局于20241120日受理了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李文琪。

四、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李文琪

110101301324

中国

13

6

向前

110001684809

中国

13

8

 

公示期自20241125日至20241129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21-5467956817113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1711室(邮编:200030

网址:cz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20241125

原文链接:https://czj.sh.gov.cn/zys_8908/gsgg_8929/czywgg_8930/hjhjssws/20241125/xxfboswf0000003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