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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的公告
内容文号:沪会协〔2019〕73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9-12-06 09:37    

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1923号)的规定,截止2019126日,本市共有328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分类管理考核评审(以下简称“参评”)。为方便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现将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以本公告发布为准,之前年度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同时无效。此外,因《分类管理办法》新增证书有效期规定,今年未参评的原AB类事务所应当根据《关于领取2019年分类管理证书的通知》换取新证书,原证书不再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名单.pdf

附件2:关于领取分类管理证书的通知.doc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