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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税改路线图

2010年第1期    作者:盛立中    阅读(5759)

【来源:《上海注册会计师》 查看本期目录

 

2010年是我国继2003年底开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收官之年。影响中国未来经济进程和居民生活的多项税改举措或将在年内露出真容。

2010年,因应中国政府新近大幅削减碳强度的庄重承诺,涉及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资源税改革、环境费改税、碳税开征或将提速。正在构筑中的绿色税收体系,将倒逼环保节能产业升温,攀附于绿色环保节能的经济活动蕴含着巨大商机。与此同时,那些靠廉价资源、造污严重、高能低效的粗放型企业在今后若干年内将面临绿色经济的巨大挑战。

2010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按照税务总局部署,2010年将继续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办法;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研究准备推出物业税,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系。

一、资源税改革一触即发

2010年中国税制改革重头戏首推资源税。改革方向:扩大征收范围;征收方式由目前的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为主、从量定额计征为辅;对部分稀缺资源采取高税率政策。

从理论上讲,资源税课税对象可以包括诸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动植物等所有国有资源。我国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征的资源税,仅选择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类产品,并选择了简便易行的从量定额征收方式。随着时间推移,现有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和从量计征导致的税负偏低问题日趋凸显,资源浪费现象几无改观。

资源税改革几乎对所有行业和企业都有影响。企业使用曾经的部分无税资源(比如水、林木、土地等)都将纳入征税范围,势必增加新的税收成本;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油、煤、矿产等资源的含税量将陡增。

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案,资源税改从价计征后,税率大约为3%8%。如果以3%税率,按照现在煤炭资源税不超过5/吨的税额,改革后,煤炭的资源税税负将有三倍以上升幅。瑞信的一份研究指称,如果对石油征收3%5%资源从价税,每1%资源税的增幅,将使中海油和中石油每股盈利减少1.6%,中石化减少1.4%;若税率定格为5%,上述三家企业盈利将分别减少10%11%9%

诚然,资源开采企业不是政府慈善机构,提高的税负最终将传导到整个经济链上,推高市场物价。尽管这个税负转嫁的过程比较复杂。由于近期市场出现通胀苗头,中央也释出管理通胀预期信号,2010年的资源税改革,步子迈的不会太大,税率安排应该是低水平的。在资源税改革的同时,或将对现有涉及资源方面的多项税费进行简并清理。此举或可减轻纳税人部分负担,不过,资源税远非一个中性税,对经济的影响是长远的。

二、碳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我们可以预期,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或将很快被强制性披露碳含量。日前,财政部财科所碳税课题组开征碳税及相关问题的建议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建议包括:在资源税改革初步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基础上,20122013年或可择机开征碳税。不过,碳税开征时间表或因应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新动向和我国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而提前推出。

众所周知,20095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个议案,赋予美国政府今后可对因拒绝减排而获得竞争优势的国家所出口产品采取边境调节措施的权利。而欧盟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会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后也放话,要对来自高排放国家的产品动用碳税工具。换言之,碳关税或将很快成为全球贸易壁垒中的组成部分。目前中国是遭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如果再加上碳关税,“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按照相关部门的设计,碳税开征初始,生产商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或将被课以1020元税费,以后逐年提高,阶段性目标为每吨100元。可能出现的问题是,碳税将单独作为一个税种推出,还是放在既有税种中设置一个新税目。若为后者,那么碳税随时都有可能因形势需要而推出。

据测算,开征碳税10年内,对GDP的影响大概在0.4%左右,随后将趋缓。以煤炭为例,如果碳税按每吨10元的低标准征收,1吨煤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约近3吨,每吨煤将增加近30元碳税,石油和天然气因温室气体排放量较低,税负更低。现实中,目前已经开征碳税的国家,往往对企业同时采取各种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使整个税收收入保持相对稳定。换言之,碳税设计应恪守中性税原则,不能让碳税成为变相敛财的工具。

三、环境费税改革或提速

财政部负责人此前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期间表示,尽管目前尚未最终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但我国正在准备开征环境税。环境税针对的是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我国目前对涉及环保的税收散见于各个税种中,多是通过税收优惠或高税率(比如高关税)使企业被环保。开征环境税的既有问题是:排污费改税;征收范围;税基(污染排放量);税率。

目前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甚或荒唐,企业排污能力越强,环保部门收到的钱就越多,污染费成为一伤俱伤、和则两利的载体,因此费改税势在必行。环境税征收范围可大可小,既可以对汽车尾气课税,也可以对不环保的产品课税(比如污染严重的家具等),甚至对资源不节约的制品也可纳入课税范围。关于税基,对污染企业和不环保产品施以重税,人们并无异议,但在税率设计上,税率太低对企业没有约束力,过高则影响企业竞争力,对于一个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国家力所不逮。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为1.55万亿元,相当于GDP5.17%,从业人数3000多万,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GDP7%8%。仅仅按照现行较低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我国对既有建筑节能环保改造就将为建筑市场提供高达近3万亿元的商机。不过,环境税是把双刃剑,在振兴环保产业的同时,对现有排污大户的影响不可小觑,甚至影响到整个行业链,比如造纸、火电、焦化、金属冶炼等。发改委能源所的一份研究称,资源税和环境税变动将导致煤炭价格上升23.1%。在目前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形势下,靠煤炭度日的企业或将不堪重负。

四、增值税:期许继续减负

增值税改革是企业关注的重点。目前增值税占我国税收总量的四成多,是影响企业利益的大头。2010年的增值税改革有两个看点:一是税务总局日前提出的继续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措施;二是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何覆盖服务业问题。

从降低企业税负的角度,允许企业抵扣200911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是一种选择;直接降低税率也可以作为一种选择。前者操作起来比较麻烦,后者简便易行利在长远。两者对企业影响都很大。考虑到我国绿色税制即将成型和税收中性原则,增值税减税的步子应该迈得更大一些。不过,由于财政原因,相关部门在决策上可能会比人们想象的要保守一些。

目前我国还有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信、金融保险及其他劳务服务等未被增值税涵盖。至于2010年到底由哪个行业改型增值税,现在仍然是个不确定的事项。增值税扩围可能还要受地方利益掣肘。如果不对现行财税体制进行刮骨疗毒式的手术,增值税扩围可能进行的更为艰难。现实中,还有一些更简便易行的办法,比如直接去除金融业营业税(或降低金融业营业税税率),用直接税进行调节。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在税收制度设计上一向秉持的原则是,一项税事的大调整不能使财政的盘子变瘦。如果仍然按保持原税负基本不变基础上设计增值税扩围,对相关行业(企业)利益影响不大。增值税扩围只是一种制度改良,在目前税制安排下,企业觊觎在改型过程中能够获得意外的税收馅饼,基本不具现实性。

五、所得税:传递政策导向

2009年出台的税收政策中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最多。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目前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首选工具,是企业直接利益所在。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使其能分门别类地把税收导向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在积极财政政策背景下,在企业所得税上或有的新措施是对政策支持的行业(企业)或领域实施优惠(或有差别的)税率和扩大税前扣除范围或项目。

可以预期,2010年,企业所得税将在以下领域继续传导政府调控信号,并作出特殊优惠政策安排:正在规划中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通信在内的7大新兴产业;各行业中的高新科技企业;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换代;企业重组;鼓励民间投资;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区域经济和边疆区发展;以及走出去企业税收优惠等。同时,就业、福利、慈善等领域仍将受到政策的特别惠顾。

在企业所得税问题上,备受纳税人诟病的是,很多政策出台滞后。如此以来,不但让企业错失投资决策机会,难以规避投资和税收风险,而且往往还使企业面临巨额的税收追溯,影响企业的税收利益。比如,20091210出台的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执行日期为200811,时间溯及两个年度,让企业执行起来非常被动。

六、个税:微调是主基调

个人所得税调整近期又进入人们的视野。目前关注的是:2010年,综合税制能否推出;工薪收入起征点标准调整;劳务报酬税的调整;税率级差改革;劫富济贫功能的发挥。

总的来说,2010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或将提高,但幅度可能较小。同时,现有劳务报酬项目下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于多年未动,可能会随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的调整而有一定幅度的变动。考虑家庭负担、按年计征的税收良制在年内恐怕仍难以推出。减并级次、降低税率或将是201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政策选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已具惩罚性特点,高达45%的最高边际税率是我国屡屡被《福布斯》列为全球税负最重国家之一的主因。税率过高,诱使富人们采取更多的避税措施,国家的税收利益不但得不到保证,也不利于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条目繁多,税制落后。其中不乏有技术上的原因,很多则另有它因。比如,税务总局最近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文件。从国际上来看,政府为鼓励企业为雇员提供补充养老保险,一般均在企业年金交纳环节实施免税,当受益人开始领取这部分钱时,还可以借以优惠税率缴税,这就是所谓税延型养老险。按照相关部门的解释,现在我国尚不具备这方面的征管能力。让人搞不懂的是,税收征管手段落后可以堂而皇之地成为让纳税人蒙受当前利益损失的借口。

七、物业税:呼之欲出

2010年,房子问题一旦被推至政治高度的话,千呼万唤的物业税或可能作为中央政府抑制房价狂飙的一项重大举措而出台。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非常复杂。业已出台的涉房税收充其量只是为开发商数钱的工具,是房价高居不下的帮凶,而非相反。而物业税则不同。物业税是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一个兼并现有若干涉房税费的税种。物业税开征将终结目前的土地盛宴,抑制投机炒房行为。

物业税一旦推出,房价预计将降低20%-40%。物业税在2010年可能会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揭开面纱,经营性房产、别墅、高档公寓和二套房等或将先行试水,以后逐步过渡到全部房地产。开征物业税影响的是地方政府的即期土地收入和各个部门横加在房地产上的非税收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既有和未来利益均无实质性影响,但对蜗居族将是极大利好。

从现有技术上看,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征物业税条件。我国已先期于20087月在北京、重庆、青岛、深圳、南京、杭州、丹东等城市开展了应用评税技术核定计税价格工作,房屋转让交易税收评估系统正趋于成熟。目前正在运行的房屋交易税收评估体系和平台完全可以在物业税正式推出时直接链接过来。物业税的推出也仅只是一个时机选择问题。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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