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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的审计鉴证

2011年第6期    作者:顾建平    阅读(6882)

【来源:《上海注册会计师》 查看本期目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监督体系也处在不断构建和完善之中。以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组成的监督模式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审计)对民营企业的审计鉴证无论在理论上抑或是在实践上都存在着不少问题,对民营企业的审计鉴证几乎处于缺位状态。上海地区这个现象也非常严重。这种现象如长期存在,将会对上海经济乃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深层次发展形成阻碍,必须予以彻底解决。本文着重就我们上海地区如何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的审计鉴证作一探索,希望能促使大家在认识上有所提高,对实际工作能起指导作用。

一、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审计鉴证的现实意义

1.是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市民营经济已经从“必要补充”发展到“重要组成部分”,从“草根经济”发展到“半壁江山”,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是解决我市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但由于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企业会计秩序紊乱,审计鉴证缺位,造成了企业信用缺失,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助长了腐败的产生。因此,如何加强民营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的审计鉴证,成为民营企业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可忽视的问题。

2.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加企业信任度,进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

上海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说明其投资环境总体是很好的,是得到国内外一致认可的。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缺失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企业诈骗现象屡屡出现,诉讼中由于企业实际上处于资不抵债状态而导致胜诉方得不到赔偿或者法院无法执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种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终究会影响人们对投资环境的评判。民营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准确财务核算,公允反映经营和资产情况,并且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鉴证并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我国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真实意图。通过审计鉴证,让审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并决定自己的交易行为,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能起到保障作用。同时反过来又能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确保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3.是提高企业年检意义,净化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

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是法律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企业遵守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企业优胜劣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对保护债权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促进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19961213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61号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按照这个定义,年检的主要内容在第六条确定为: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上述要求,要了解股东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到位后是否抽逃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就必须要年报审计报告不可。所以,《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但是,2006214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23号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却对年检的定义在要求上作了降低。其第三条规定:企业年检制度,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新的企业年检定义清楚地表明,只有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与登记事项不符的情况,才有可能通不过年检。而经营亏损、净资产负数并不是年检通不过的理由。这个定义下所起的作用明显同年检“浩大的工程”不相匹配。尽管在《公司法》的作用下,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尚保留了“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对审计报告越来越不重视。20072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工商企字(20073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第三点指出:“审计监督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年检时要求提交审计报告,提高了企业提交年检材料的可靠性,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与专题监督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应提交外,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也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其他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交”。这个通知下发后,大量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年检时不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导致对民营企业审计鉴证的不到位。企业年检在低要求中完成,至少对股东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到位后是否抽逃没有任何检查。这种低要求的企业年检实际上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为了提高企业年检的意义,净化市场经济环境,必须对企业年报进行审计鉴证。

4.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正当竞争能力的需要

我国民营企业大都是依靠低成本劳动力来生存和发展,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经济效益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在国际上要想有立足之地,就必须得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摒弃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年报审计时除了鉴证其财务会计核算公允和准确性外,还可以依仗熟悉行业管理情况以及税收政策的优势,帮助企业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正当的竞争能力。

二、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审计鉴证的法律依据

加强和完善社会审计对民营企业审计鉴证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还有着非常明确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法》第16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23号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7条规定:“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国办发(20095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确保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

4.沪府办发(20103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做好法定业务,拓展新兴业务。把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与完善工商年检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不经审计不能通过工商年检的联动机制。确保《公司法》已经明确的有关‘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法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上海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审计鉴证的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公司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所有公司的年报进行审计鉴证,但实际上我们对公司特别是民营公司只是在企业年检时才由工商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提交非常简单的年检审计报告。2006年以前,几乎对所有公司进行年检审计,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733号文颁发以后,审计对象逐年减少。目前大体上只有一人有限公司、经纪类公司、投资性公司以及工商管理部门认为有问题而有必要审计的公司才进行年检审计。审计对象数量大该只占全部公司的5%左右。审计报告内容大体上涉及资产总额、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实收资本。但由于审计力量不足、大多数企业财务核算达不到要求、审计收费低廉等因素,大多数年检审计报告是在工作非常粗糙的情况下出具的,以“年检审计报告仅供工商年检使用”为由,协助工商管理部门做好年检工作。

目前这种年检审计模式和年检审计报告格式存在着很多问题:

1)很难保证年检审计报告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净资产;

2)容易引起诉讼;

3)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误解。

四、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审计的具体措施

1.积极贯彻国办发56号和市府办发38号文件精神,确保民营企业纳入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范围

国办发56号和市府办发38号文件是我市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的贯彻实施一个最关键的点就是必须要明确工商年检时所有公司必须提交年报审计报告,这对提升上海及其企业的形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当然,鉴于各种原因,目前要对所有民营公司实施年报审计尚有些困难。笔者认为可分步实施,五年到位。具体步骤如下:

1)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要求对现有工商部门规定的年检审计对象实施专项审计;

2)用2年时间对现有年检审计对象由专项审计过渡到年报审计;

3)用5年时间由注册资本从大到小逐步对所有公司实施年报审计。

2.突破传统审计模式,加强对民营企业管理咨询、会计服务工作

民营企业脱胎于家族制管理模式,管理相对比较落后,他们急需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可通过年报审计这个平台,利用其熟悉行业情况、税收政策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优势,通过管理咨询业务、会计服务业务和税务咨询和服务业务等延伸业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年检专项审计的具体做法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年度检验,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3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公司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1、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2、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4、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5、经营范围中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6、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7、营业执照是否到期;8、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9、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10、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11、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对年检的定义以及年检内容看,会计师事务所可就第4点内容进行年检专项审计,只需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到位后是否抽逃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无需对企业整个资产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发表意见。19982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第二条规定:“凡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1996年度和1997年度内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还应提交注册资本到位的审计报告”。上海市财政局1999年以沪财会(19991号文《关于本市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认真做好1998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有关注册资本审计报告的通知》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查验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时,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资本到位的审计报告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印发的《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执业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查验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时,如发现公司初始投入的注册资本不实或注册资本抽走等情况应客观地予以披露;会计师(审计)或注册会计师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因过失出具虚假报告,将按财政部颁发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两局关于年检审计的要求,同本文年检专项审计的想法是一致的。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工作量小,在组织工作到位的情况下审计力量同年检要求能够适应。二是审计报告能真实反映情况,审计责任明确,不会误导审计报告使用者。

六、加强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营企业审计鉴证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上海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呵护下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公众对其执业性质、职能作用有了一定的认识。但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这集中体现在对审计报告的作用认识不够,委托审计大多只停留在依法审计的层面上,没有自觉地要求通过委托审计来证明自己的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的行为,没有将审计报告提高到作为企业身份证和通行证来认识。所以,我们一定要花大力气宣传,特别要宣传审计鉴证所承担的风险,让人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审计的作用。加深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理解、支持、尊重注册会计师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利氛围,为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必须要花大力气协调

要借国办发56号和市府办发38号文件的东风,努力会同市府办、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千方百计将市府办发38号文件“把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与完善工商年检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不经审计不能通过工商年检的联动机制”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3.协调好如何来完善民营企业财务核算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企业财务核算很不完善,有的甚至没有账,这给会计师事务所全方位对民营企业实施年报审计带来很大困难。造成如此状况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财政部门受权职限制难以管理以及小企业不堪负担财会人员费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企业自觉重视企业财务核算。适当给财政部门一些权限,确保其督促企业建立财务核算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大力开展代理记账、会计服务和企业秘书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加强和完善社会审计对民营企业的审计鉴证工作的任务是艰巨的,但对上海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必须齐心协力、想方设法地把这一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上海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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