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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是执行业务之根——漫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之九

2012年第5期    作者:田甲重    阅读(5267)

【来源:《上海注册会计师》 查看本期目录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这是所有依法经营者在创业中达成的共识。所谓“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无数成功或失败案例都集中反映在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管这个矛盾的集中点之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史也从始至终贯穿着只有质量才有前进、才有发展和才有升华的这个“硬”道理。要使质量管理的手段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在前进中逐步做精、做强和做好,就要从行业发展的特点出发,在能力控制、制度控制和监督控制等方面作好各项工作。

能力控制是事务所做好质量管理的前提条件。能力控制是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而言,它包涵专业知识积累、专业技能积累和专业经验积累等层次的内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积累是要求具备高等专科以上文化基础水平的自然人,通过参加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和认知、分析、评价、沟通、表达等综合能力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测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者,通过所在的事务所向其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和得到批准,才能成为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上述知识积累过程从高等学校毕业到赴事务所工作,理论上最快要近三年的时间,并通过统一考核、执业经历和审查批准等严密程序来实现的。说明要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其专业知识积累阶段的必要性、客观性和重要性。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积累也是其胜任能力的锤炼,在经过全国统一考核并取得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之后,就成为执业生涯的起点。注册会计师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真正做到、实现和发挥其鉴证和服务作用,还需要一个专业技能的积累过程。专业技能的积累不仅包括专业知识的积累,还包括专业规范如审计准则、专业政策如行业制度、专业领域如评估税政、专业技能如综合评价、专业设备如电脑应用、专业应用如表述能力等的积累过程。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法律、行业管理、会计规定、财务制度和操作程序等,也都在不断更新、健全和完善。注册会计师要在中介市场的发展中求得生存,其专业技能的不断积累就显得特别关键和重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经验积累是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执业过程中的集中体现。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按照市场规律实行接受委托的有价服务行业,注册会计师如何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在满足客户、社会和公众的利益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扩大边际收益,以获得其不断拓展的剩余价值,就要从专业经验的积累中找答案。一个有专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会根据每个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出最佳的工作计划,用最少的人力消耗,实现最好的服务成果;会根据每个审计目标的特性,选取出最佳的审查样本,用最少的精神资本,得到最好的咨询成果;会根据每个委托客户的需求,筛选出最佳的实施方案,用最少的时间成本,得到最好的鉴定成果等,由此说明专业经验的积累是其生存的动力、发展的动力和前进的动力。

制度控制是事务所做好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制度控制是对中介机构的运行规则而言,它包括执业操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等层次的内容。执业操作制度是指在执行业务中为了确保服务质量,结合事务所管理特点、经营特色和地域特性,根据财政部批准并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把事务所执业过程分解化、具体化和细则化。事务所在制定执业操作制度时,要注意其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不能与国家法规发生冲突,执业领域不能与核定业务发生碰撞,衡量标准不能与执业底线发生矛盾,防险措施不能与审计准则发生分歧,服务态度不能与客户要求发生对抗。总之,事务所制定的操作制度只能是对执业规范的再补充,对执业行为的再约束,对质量控制的再加强。实事求是、客观易行和有效合理的操作制度,是保证注册会计师提高服务质量的基本保证。岗位责任制度是对事务所法人代表、注册会计师和复核部门质量控制的具体规定。虽然第5101号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了主任会计师对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但为了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还是需要对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决策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出明确的划分。只有在责任落实到岗的前提下,才能在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时查找出事原因、查明出事过程和查定出事后果,并通过对责任事故的处理,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一个严格、严密和严谨的岗位责任控制体系,不仅是事务所发展、前进和升华的重要动力,更是促进注册会计师增强执业风险意识、提高服务从业质量和取得客户信任的重要保证。利益分配制度是调动任何行为动能的一种物质手段。人有追求自我生存的物质天性,为了充分调动其在社会服务和改造自然中的积极性,就要根据其需要,制定出公正、合理和客观的利益分配制度。注册会计师应客户要求全面完成了委托服务事项,就必须针对其付出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事务所在利益分配制度中,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不劳不得的原则,是设立相关制度的基本前提。只有在取得高质量的执业效果,并得到相应的利益回报,才能从主观能动上提高注册会计师对服务质量、敬业精神和执业责任的重视。相反,作为出现服务质量问题而采取的经济处罚,则更能激发其对执业风险的重视。由此可以证明,求实、求真和求严的利益分配制度,是激励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意识的动力保证。

监督控制是事务所做好质量管理的客观条件。监督制度是对管理平台的综合制约而言,它包纳审查复核制度、报告签发制度和质量投诉制度等层次的内容。审查复核制度是确保执业质量的第三个手段。事务所在制定质量控制、质量策略和质量程序等复核制度时,一定要以自身经营规模、队伍素质和业务特征为出发点,并从复核内容和复核岗位两个方面做好工作。复核内容应包括风险评估、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准则、执业程序、样本设计、工作底稿、评议方式、鉴证结论和审计档案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复核方式要坚持从事务所实际情况出发,在中型以上事务所中要建立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监管部门三级复核岗位。项目负责人要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部门经理要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公正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监管部门要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独立性、执法性、规范性进行把关。报告签发制度是确保执业质量的最终控制点。在有限责任事务所中,实行主任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签发制度,是落实其对事务所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的具体措施。报告签发制度可以根据审计项目规模、服务客户性质和鉴证咨询结果,来决定由主任会计师或者授权副主任会计师进行分类签发。从实践工作经验出发,对有影响的集团性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和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应由主任会计师亲自签发。为了确保以上特殊性质审计项目的质量,在主任会计师签发前,签字注册会计师应为其备注以下相关资料,如客户或委托人对审计报告的反馈说明、审计委员会或监管部门对审计报告的复议结论、业务领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的反馈建议等。质量投诉制度是确保执业质量的保护性措施。质量投诉是来自于服务对象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服务作风和职业道德的一种监督。事务所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质量投诉制度,可以依据投诉对依法执业的真实性、服务程序的合法性、证据收集的规范性、综合评价的客观性和遵守纪律的严肃性等方面存在问题或不足,采取补救或处理措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不仅会促进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公正执业和客观评价的健康进行,还会使鉴证结果得到第三者的验证,从而实现执业质量的落实、巩固和提高。在审计实践中,有些投诉还涉及被审计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造假”行为,这就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揭弊的突破口,以实现审计过程和结果的高效、高质和高能。

 

作者单位: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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