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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背景下的机遇与风险

2013年第1期    作者:盛立中    阅读(4782)

【来源:《上海注册会计师》 查看本期目录

 

2013年,中央政府将会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发展模式转变,借助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对于企业而言,机遇与风险同样相互依存,包括国内外市场在内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未减。目前整个中国经济面临的流动性过剩带来的产能过剩和资本回报率过低的难题待解,其中的税收环境亟需优化已成业界共识。从更高的维度分析,这个税收逻辑无非是说,过高的税费负担已经给企业生存与发展造成掣肘,市场普遍存在一种设法规避税收的“破窗心理”。政府应该在检讨过往“宫廷式”理财观的同时,创新税制改革思维,不仅仅满足于旧政策的“完善”,要有一定的改革高度与前瞻性,而非继续复制过去那种遇到问题拾漏补缺的老套路。

一、结构性减税仍然是主旋律

  2013年,我国财税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框架已经基本确立,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除了继续落实业已实施的对部分产业、特困地区税收特惠政策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无疑将为2013年的结构性减税背书。包括完善“营改增”试点管理办法,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消费税改革以及如何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减税力度也不失为2013年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看点。

“营改增”改革将在减轻企业税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振消费和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产生深远影响。按照财政部的部署,2013年将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有业内人士认为,“营改增”带来的不仅是税负、税制和税权的调整,也预示着我国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启动。因为系统性税制改革势必影响到市场的方方面面,涉及价、税、财、金融等领域,并有望通过相互协调的各项制度的配套改革,利用税收对经济的引导作用,让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发展模式加快转变。

二、“营改增”重在税制优化

  不过,正在进行的“营改增”改革,其原意旨在解决重复纳税,优化增值税体系,让税收保持中性,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减税,像建筑、物流、房产开发等,“营改增”后,相关企业的税负甚至还会略升。相反,“营改增”对实体制造业的影响可能更乐观一些,其中的利好主要来自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比如广告费能够得以扣除,对那些广告费支出较大的企业就影响十分正面。

上海进行“营改增”试点时,作者曾经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的试点方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行业将由原3%的营业税转换成11%的增值税税率,“营改增”后,当企业增值率为27.27%时,税负不变;当企业增值率低于27.27%时,原营业税税负重于现行的增值税;当增值率高于27.27%时,则现行建筑和其他工程施工类企业税负重于原营业税。换言之,当企业可抵扣税金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72.73%时,纳税人税负不变;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72.73%时,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税负将有所降低;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小于72.73%时,税负加重。一般情形下,建筑施工行业改型增值税后,税负都会增加,其部分的原因来自这个行业前期购进货物的抵扣项目不完整。事实上,目前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期初设计的平均税负率大约为4%,已经高于建筑业原3%的营业税。

三、大规模减税有待时日

  从业已进行的“营改增”试点行业税率设计上看,企业适用的税种转型后,税负保持基本不变仍然是政策制定者的最大考量。据中国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报告2012》课题组测算,2012年减税的规模仅有900亿元。固然,税务总局最近提出的2013年税收增长目标为8%,较2012年设定的税收增长目标降低了1.6个百分点,表明政府正在为进一步减税留出空间,减税力度应该比往年更大些。据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推算,以上海“营改增”试点全年减少税收约260亿元的规模,2013年各地“营改增”整体减税规模应该在1000亿元左右,再加上其他减税措施,2013年我国整体减税有望达到约2000亿元。

  房产税改革笃定为2013年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讲,如果税率设计偏向中性,逐年缴纳的房产税对实体经济产业的现金流影响并不大,尽管坊间流传着一项“房产税可考虑首先对企业持有的房产下手”的政策建议。不过,房产税一旦扩大试点范围,乃至将存量房囊括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却不容小觑。其中部分的原因来自房产税一旦全面启动,肯定会将一部分城市中的存量房赶进市场,从而对新商品房价格、二手房市场产生影响。

另外,企业在关注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对2013年税收政策变化的重点领域也应该予以足够重视。包括国家在实施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扩大内需、支持发展实体经济、民间投资、推进城镇化等税收政策,以及在完善和落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事业、流通业、企业并购重组、抑制产能过剩等方面的税收政策。

四、积极财政政策下把握机遇

  2013年的税收机遇主要来自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这个大背景。从今年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上看,企业税负应该有某种程度上的减轻(至少不会进一步加重),尽管因所处行业、区域的不同,企业的税收“幸福感”感受不一。比如,财政部已经确定,2013年将适当降低某些日用消费品消费税税率,降低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设备、管件零部件以及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商品关税,这些减税政策可能并不利好国内的某些相关产品的制造企业,甚至造成市场竞争加剧。

  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李克强副总理日前在一个座谈会上反复强调,要通过改革让百姓受益。李克强指出:“我们要通过公平竞争,让权利、机会、规则平等,让老百姓通过自己的合法努力获得应有的收益。把握好全社会对改革的合理预期。”财政部在部署明年的工作时提出要求,将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在分配领域改革方面,企业应重点关注政府或将出台的与分配领域相关的财税配套措施(政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通过税式支出的方式让利),以及留意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包括与资本市场相关的股权改革方面的个税政策。

总体来说,2013年甚至整个“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仍然将会对某些鼓励发展的行业或领域实施倾斜和优惠政策。包括现代农业、水利;生态、节能、集约城镇化;技术和制度创新;基础消费品、医疗服务、交通设施、城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等。美丽中国概念则包括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旅游建设、水利水电、环境保护、美丽园林、清洁能源等。比如,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如何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方面的税收优惠措施。按照住建部的规划,2020年前,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将至少达到1.5万亿元,包括“节能暖房”工程、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五、构筑好税收风险防火墙

  2013年税制改革的一个重点税种还有消费税政策的调整。财政部提出,2013年要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并调整现有部分品目的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据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快研究对部分消费税品目扩围项目,有望入围的包括化肥、农药、含磷洗衣粉、汞镉电池、臭氧损耗物质、一次性方便餐具和塑料袋等。目前我国已经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均征收5%的消费税。一般而言,过高的资源税率或将对市场相关商品价格形成扭曲,终将推高部分产品的市场价格。对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观察维度,主要还是看税率水平。

  除了税制变动方面的政策性风险外,2013年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还包括税收实务操作层面的政策从紧、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财务安排以及纳税行为合规性审查、日常税收征收管理更为严格、发票管理稽核常态化、税收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更有企业或许还会面临被“过头税”的危险,等等。相关企业在财务安排上应进一步完善防火墙,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工作。

  现实中,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行业资源配置的引导走的还是原来的路子,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关注不够,难以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比如现行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多地是普惠制,意在促进西部地区整体经济增长,正因为如此的原因,尽管东部地区目前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而西部地区的发展还在沿袭东部地区的发展路径,其中在西部地区实施的税收普惠制就是一个重要推手。下一步政府关注到此问题时,政策上或许会做一些调整,企业应时刻留意顶层政策上的变化。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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