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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南车站路)项目财务监理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0-01-09 09:32:09     作者:【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南车站路)项目财务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造价咨询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当成立满三年以上。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南车站路)项目财务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103-015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ZZ19676-F

3、预算编号:00-19-494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黄浦区南车站路152号。建设规模:项目新增建筑面积472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保留建筑3515平方米(不纳入本工程建设范围)。新建1幢地上20层、地下2层的业务技术用房大楼及14层裙房,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总投资:34693.47万元,建安费用28457.83万元。采购内容为本工程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至通过政府审计及竣工决算期间,全过程的造价审核与咨询、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绩效评价工作。

5、交付地址:黄浦区南车站路152

6、交付日期:从获得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796600.00元(国库资金:17966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1-0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1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20161630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316:30时前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信用记录、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如有)),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61630时至202011316:30时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上述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以下资料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记录证明;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需提供)。

注: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708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1-1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7日下午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71719

2、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71719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出席开启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本项目只接受不多于两家投标人的联合投标。

2、本项目服务时间: 从获得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政府审计以及保修期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

3、本项目的纸质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

地址: 静安区武宁南路128

邮编: 200000

联系人: 丁微

电话: 22021059

传真: 22021059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708

邮编: 200003

联系人:陈俊

电话: 23300515

传真: 021-639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