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3-06-20 11:28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2023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地见效,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年初启动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拟定工作。在向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征集培训需求、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上国会)研究的基础上,形成《2023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送审稿)》,并报教育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总体要求
2023 年行业人才继续教育要坚持“五个围绕”,即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国财政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以及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能力水平。扎实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 号)《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关于充分运用“全生命周期”理论的闭环管理、精准施策思维,提高行业人才建设的战略性、系统性谋划,不断完善、提升行业人才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协会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分类别、分重点地积极推进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助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梯队、胜任能力体系和知识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审计领域的关注力度,推动注册会计师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工作。
(一)优化人才梯队建设
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包括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非管理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协会将根据不同层级的人才队伍,统筹谋划继续教育的资源,分类实施继续教育的内容,引导有意愿进入行业的从业人员,提升助理人员岗位胜任力,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聚焦行业发展短板,加快重点人才培养工作,着力打造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领头羊和生力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围绕行业人才的“选、用、管、育、留”的工作框架,持续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构建网格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生态体系。协会通过搭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大平台,进一步推动培训工作数字化转型。紧紧围绕行业人才梯队,聚焦各梯队能力体系,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提供移动化、自主化、个性化的平台服务。
(三)打造精品重点课程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30 号的要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协会对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开设精品课程,强化重点领域的关注力度,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规范和指导。
(四)探索建立定向班级
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全力保障《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会协〔2022〕33号)实施到位,加强继续教育的指导和效果,有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协会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向中小事务所开设“定向”班级,以问题导向为原则,以帮扶事务所为目标,以定制课程为核心,以专业力量送服务,助力事务所解决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周期保持一致)并须完成40个学时。2023年,注册会计师须达到:面授培训(含网络直播)不得少于16个学时,职业道德不得少于4个学时,网络培训(录播)可以达到24个学时的要求。
2.分级分类实施培训
聚焦培养符合“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紧扣胜任能力体系,提高行业人才的政治能力、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实务经历等,着力打造行业发展的领头羊。根据主任会计师、优秀人才、注册会计师、(新)注册会计师不同层级的胜任能力水平要求,进一步分类施策,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完成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梯队建设。
3.统一继续教育网络平台
进一步创新继续教育手段,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统一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集两大培训形式(直播、录播)、三大模块体系(网络课程、职业道德、精品课程中心)、五个类别内容(直播回放、思政课程、专业胜任能力、实务操作、扩展课程)于一体的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实现继续教育“一站式”、“线上看”、“掌上听”的个性化服务。
4.升级“主题日”品牌建设
将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相关内容确定为“主题日”系列课程内容,全面升级“主题日”品牌建设,针对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收入、企业合并、商誉、金融工具、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内容开设直播和面授主题班。充分引入行业岗位能手(金、银牌培训讲师)的师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优秀人才的反哺作用,全面打造精品高端的“招牌”课程。
5.增设“定向”帮扶服务
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事务所,进行2022年审计报告风险提示,并对《新租赁准则》等内容组织数场“定向”培训班,以切实提升本市事务所2022年年报审计质量,帮助事务所厘清问题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推动事务所高质量发展。
(二)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会协〔2022〕34号)的规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每年接受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面授或网络录播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
2.继续教育形式
全面实施非执业会员网络教育全覆盖。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投入式学时须至少完成16个网络教育学时,完成后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获取《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产出式学时要求(选学):会员可按照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产出式课程学习(≤24学时),并按要求提交产出成果,审核通过后可获得24个产出式学时。
(三)助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助理审计人员人员完成继续教育24学时要求后,可用于抵免相应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90分。
2.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进一步完善助理审计人员课程体系,帮助其不断提升政治能力、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并积累相关实务经历,达到初级熟练程度的胜任能力水平。课程包含:以审计循环及底稿编制为主的“助理能力提升系列”课程、以审计准则理解及实操运用为主的“助理能力拓展系列”直播课程、以及思政课程、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实务操作、扩展课程等录播课程。
3.鼓励参与行业培训
助理人员参与行业培训的参训率,纳入分类管理考核指标,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可适时的、有选择性的为不同层级的助理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其他有关培训管理事项以《2023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提示》公布。
协会考试培训部联系人:叶 慧,电话:64227550 康钰寅,电话:33562064
附件:
1.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表
2.2023年注册会计师网络录播课程安排
3.2023年助理审计人员网络录播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