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4-06-21 12:05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以下简称《制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会协〔2022〕3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为方便广大非执业会员参加继续教育,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全面实行网络教育,现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批准登记、由本市管理的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平台
登录培训平台:http://cpashanghai2.ce.esnai.net,输入姓名、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及验证码。当年新入会或新转入的会员可于入会或转会手续完成后的次月登录培训平台进行学习。
三、培训平台开放时间
1.关于2024年度继续教育,平台开放时间至2024年年底(用于2024年度年检使用)。
2.关于以前年度(2020-2023年度)继续教育,平台开放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用于相应年度年检使用)。
四、培训学时要求
1.2024年度培训学时要求
(1)投入式学时要求:自主在线选课学习,须至少完成16学时,完成后须参加考试。
(2)产出式学时要求: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是指与职业相关的专业活动及成果,请根据《2024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流程》(详见附件)操作完成24学时。
(3)总学时要求:总学时须达到40学时且考试合格后可获取《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4)2024年7月1日之后新入会会员学时要求:2024年7月1日之后新入会会员2024年度学时减半,须至少完成8个投入式学时,完成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再通过产出式学时模块完成12学时,总学时达到20学时后可获取《证书》。
(5)申请学时减半的情形:若存在生育休产假或休病假半年以上的情形,请通过中注协系统“继续教育——减免学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经协会批准,当年学时减半。
2.以前年度培训学时要求
根据以前年度适用的制度与办法要求,2020与2021年度培训要求为24学时,2022与2023年度培训要求为16学时(当年度下半年入会会员可学时减半),完成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1.使用培训平台请按《2024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流程》(详见附件)操作。
2.线上操作有任何疑问可拨打400-900-5955(7*24小时客服热线)。
3.学时信息将由协会统一导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cicpa.org.cn),参加2024年度培训的会员获取《证书》后,对应的学时将于2025年(2024年度)年检开始前统一导入;参加2020—2023年度培训的会员获取《证书》后,对应的学时将于次月15日前统一导入,非实时导入,个人无需通过中注协系统提交完成培训的结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19日